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昨日发布《200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9.6%。 《公报》从综合、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十四个大的方面,对2009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作了客观、准确的概括和描述。在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方面,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比上年增加1271元,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10706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9.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9元,比上年增长12.4%。 同时,年末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348.98万人,比上年增加4.59万人。全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1027.74亿元,比上年增加155.92亿元,增长17.9%。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293元,增长16.8%。全省纳入城市低保38.3万户、86.3万人,平均保障标准177元,支出资金19.4亿元;纳入农村低保68.4万户、228万人,支出资金16.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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