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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22:27| 查看: 318| 评论: 0
本报宝鸡讯 (记者 张红平)56岁的宁某与人合谋贩卖假烟,一年多时间竟贩卖假烟价值合计5.8万多元,他的发财梦想最终破灭在自己的一个假烟贩卖记账本上。
2007年4月,凤翔县宁某在西安打工时结识了西安市长安区的封某(在逃),当得知封某能弄到假烟,宁某便动起了贩卖假烟的心思。通过商议,封某同意提供假冒“猴王”牌香烟,由宁某负责在凤翔销售。今年1月,宁某在销售假烟时,被凤翔烟草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随后,执法人员从宁某家中提取的记账本里,发现了其大肆贩卖假冒香烟的犯罪事实。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时现场查获宁某时,因涉案金额不足5万元,无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从发现的账本上统计,宁某贩卖假烟累计金额共计5.8万多元。1月10日,宁某被警方刑拘,宁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0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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