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现役军人子女等10类考生可以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市教育局在有关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中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籍考生,中考总分可增加5分。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总分可增加10分:初中阶段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发明等次奖者;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和陕西省、宝鸡市一等奖的考生;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政策,不再重复加分。 另外,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部分县区根据实际,对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女性考生,也将给予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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