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将不受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制度限制。 《条例》规定,对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可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等工资制度;国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制度限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兼职或者接受企业委托,从事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同时,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可以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随其居住的父母的户口也可随同迁入。对于不迁移户口且已经办理暂住证的人才,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同等对待。(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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