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电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做好中小学防汛救灾和学校恢复重建工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校舍全面排查鉴定、受灾学校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中小学安全度汛和受灾学校秋季正常开学。 7月中旬以来,陕西先后发生两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在安康、商洛、汉中、宝鸡、渭南等地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部分中小学校舍及设施设备受损严重。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当前要对校舍、附近山体、围墙护坡、设备、电路、用水等方面的隐患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对因灾形成的危房或者受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学校,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栋、不留死角要求,迅速会同国土、建设、水利等专业部门,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受灾学校校舍要建立排查鉴定档案,并录入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分类处置。 各地的灾后重建规划应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当地受灾群众搬迁安置工作相结合,做好学校的选址工作。对严重地质灾害和洪涝易发地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库等威胁的校舍,根据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避险迁移。学校选址必须避开洪水、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危险区。 对洪水浸泡等受灾较轻的学校,迅速动员一切力量,抓紧清理校园淤泥、污水,打扫教室,维修课桌凳、教学仪器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进行及时补充和更新。对因灾形成的危房,经鉴定为D级的尽快进行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要立即停用并进行封闭,加强日常监测;对B、C级危房要集中力量,抢抓暑期进行加固改造。 对于重灾学校,要逐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相关人员责任,采取撤并学校、分流学生、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租用校舍等多种应急措施,确保每一所学校按时开学,确保每一名学生按时入学。 同时,做好受灾家庭特别是重灾家庭学生的救助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当地灾民救助体系,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解决好受灾家庭学生的生活问题。(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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