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由凤翔县公安局、凤翔县文物旅游局、凤翔县博物馆三方工作人员组成文物移交工作组,近日顺利接交了共438件(组)结案文物。使该县遗留多年的文物移交问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由于各种因素造成上世纪80年代以来,凤翔县一批涉(结)案文物未及时移交博物馆收藏。今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凤翔县公安局、凤翔县文物旅游局、博物馆高度重视,为促成顺利移交,县文物旅游局多次与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进行磋商,县博物馆积极配合,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凤翔县博物馆顺利接收了438件(组)结案文物。至此,这一文物移交遗留问题彻底得到妥善解决。这批文物种类丰富,器物年代从春秋战国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其中春秋金泡饰、金节约、北魏鎏金铜造像、唐代海兽葡萄镜、明代天蓝釉钧窑碗等不乏文物精品。 此次凤翔县涉案文物移交是宝鸡市在全国“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斗争行动”中,继宝鸡市刑警支队、市禁毒支队后第三起整体移交涉案文物的单位。此前,市刑警支队、市禁毒支队相继向文物部门移交了123件(组)和9件(组)涉案文物。至此,宝鸡市公安部门向宝鸡市文物部门共移交涉案文物570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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