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凤翔县委、县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凤翔县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天明、县长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将在我县17个乡镇233个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解决广大农民老有所养问题。 凤翔县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07年开始,先后在长青镇长青、石头坡、孙家南头、马道口村和城关镇周家门前村进行试点,2008年又在城关镇其余22个村推行试点。按照市上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将在全市所有县区实现全覆盖。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2009年7月1日年满18周岁以上所有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县确定7月1日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起始日。年缴费标准按2008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至30%缴纳,我县确定了四个缴费标准,300、600、800、1200元/年。参保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其中一项缴费标准缴费,每年一次性缴纳保费,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对个人年缴费标准选择为300元或600元的,财政给予30元的补贴,个人实际只缴保费270元或570元;对个人年缴费标准选择为800元的, 财政给予40元的补贴,个人一年只缴保费760元;对个人年缴费标准选择为1200元的,财政给予50元的补贴,个人一年只缴保费1150元。缴费年限为:2009年7月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人员,缴费年限最少为1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上人员,应不间断参保缴费至年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只登记参保不缴费。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财政养老补贴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缴费农民养老金领取标准由其缴费年限、年缴标准和个人帐户资金积累的多少决定,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标准越高,个人帐户积累资金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费,其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每月享受60元的财政养老补贴。 张辉指出,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全覆盖,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他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稳妥高效的要求抓重点,深入抓好宣传动员,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准确把握工作原则,着力突破重点人群,切实抓好保费收缴,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他强调,要围绕既定的目标强措施,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严格督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全县新型农保综合参保率50%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由凤翔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永林主持,市农保处处长赵文贵、县人大副主任李贤民、县政协副主席邰忍科出席了会议。 |
原文由于2009-07-07 00:16:53发表 我们弟兄三人大哥交了,二哥不想交,我是非农户口,父母已满60岁,能否领到?他们什么时候能领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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