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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群众落实处 直选县长势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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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据<大众日报>1月7日消息  今年,山东省将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采取“两公开、四差额”的办法选拔任用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同时,在部分市开展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差额票决的试点。尽管与人民群众“直接选举”的要求甚远,但仍不失为一条鼓舞人心的消息,毕竟向真正的民主选举又迈出了一小步。

采取“两公开、四差额”的办法选拔县(市、区)领导,给干部们带来公平竞争机会的同时,也给干部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和思考。作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实现干部选拔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有益探索。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我国的党政主要官员名为“选任制”,实为“任命制”。民主是口号,选举走过场。“人大只管举手,政协只管拍手”。一些主要官员的考察,提名,从根本上说是由上司掌控,出自“一把手”心里。

选举是民主的直接体现,健全的选举意味着人们对自己选出的官员有监督权、限制权以及罢免权等项权力。所有现代的民主国家都无一例外地举行选举。在选举方法上,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但间接民主毕竟是一种初级的民主,是一种权宜之计。其弊端十分明显,它不能全面、正确表达民意,模糊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责任关系,违背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事实上,让选民从他人事先确定的候选人名单中进行选举,实际上就是使本来有被选举权的所有民主参与者在当选可能性上处于不平等状态,这也是对直接民主的本质违背。

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具有民主性,它能有效地制约强势组织控制选举的企图,有利于选出真正代表民意的人。直接选举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议会选举的普遍原则。

近年来,我国选举制度也做了一些改革,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在农村已由乡镇发展到县级。但扩大直接选举的民主脚步仍十分迟缓和沉重,与当今世界各国议会普遍实行直接选举很不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很不协调。

我国为什么不实行直接选举呢?无非缘于一些认识的误区。比如,中国经济文化落后,选民民主意识和素质低,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直接选举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东西等,但事实上毫无道理。在人口文化方面,我们可以看看印度,他们的议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在幅员辽阔方面,我们可以看苏联、美国、加拿大,苏联早在1936年就实行了最高苏维埃的直接选举。

在笔者看来,时下直接选举的国内社会环境条件已日趋成熟。一是我们党和国家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民主、实现了从人治向法治的大跨越;二是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大跨越;三是实现了从自我封闭半封闭向世界全方位开放的大跨越;四是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为提高,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实现了由贫困落后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跨越,等等。这些都为我们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民主选举在农村获得了成功,“海选”、“两票制”、“公选和直选乡长”等充满活力的、富有创新的民主选举形式成功等也为基层民主实践奠定了基础。  

虽然直接选举任重道远,但只要真正相信群众,给公民以真正的民主权利,放手让他们去实践民主,没有什么选举不可以搞;只要真正依法办事,制定公正、合理的民主程序,没有什么选举是不可以搞好。关键是执政者相信不相信群众,是不是真正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简言之,在中国实行直接选举既有可能性,也有必然性,更有可行性。加快推进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直接选举,让广大党员来选举书记,广大群众来选举县长势在必行。我们期盼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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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5: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好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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