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发布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中标公告,标志着我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个市率先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幅近50%。
据了解,从药品统一采购的结果看,中标的1034个品规中,竞价品规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降幅为59.03%,议价品规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降幅为31.89%,平均降幅达到48.70%。基层医疗机构零售价(即配送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 从即日起,我省在试点开展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个市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基层医疗机构零售价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5%的配送费后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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